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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新婚姻法,比地震还可怕,要买婚房的赶紧来看看

发表于2014-02-18

  2014(爱你一世)年正在进行时,刚刚过去的情人节新人扎堆领证,领了证之后筹备婚礼,购入婚房都是必需的步骤。新婚姻法,据说比地震还可怕,没看过的赶紧来看看,跟你买房休戚相关哦

  首先我们看看,新【婚姻法】的新规定

1,不管婚前婚后,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,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,则认定为个人财产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2,婚前买的房子,登记在自己名下的,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进行分配。

3,婚前买的房子,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。

4,婚前买的房子,登记在自己名下的,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,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。

5,男方婚前买了房,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, 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,法院不予支持。

6,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,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,不参与财产分割

 

新【婚姻法】告诉女人“三做三不做”
三做
1,忘记自己是个女人,忘记自己要照顾老公、生小孩照顾小孩,全身心忘我地投入到工作中去,争取事业上有长足发展。不然,哪天老公有了漂亮小三,自己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。

2,一定要买房,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,有钱还是借钱,请记住,一定要让自己父母给自己买。

3,对方买了房,别拿钱来装修跟买车,也别拿钱来共同生活。否则成了为他投资理财做保障。


三不做

1,别嫁给贷款买房的男人,以后一起按揭还款,离婚时只能分到少部分钱,房子升值没你的份儿。

2,公婆给老公买房,儿媳就不应该赡养公婆,房子没你的份,养他们不如把钱留着养自己。

3,对方父母如果没有退休工资、没医保,坚决不嫁,他们用养老的钱给儿子买了房,却要小两口养他们,以后房子没你的份,这买卖也太换算了。


附一现实的笑话:


“一对男女买房100万,男方首付30万,婚后还贷几年后,女方居家教子。十年后双方离婚,房产增值到300万,产权归男方,女方得到四万贷款,并酌情补偿10万,四十岁人老珠黄的女方带着十四万现金默默离开。四十岁一枝花的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.........”

要知道出轨的男人比骗财产的女人多,家庭里面女人奉献的比男人的,这种婚姻法叫人心寒,结婚真的是女人的坟墓。还不如恋爱一辈子。



发表于2014-02-18

第一,为什么婚前必须要有房子而且必须是男方买;

第二为什么结婚前就要想着离婚;

第三,新婚姻法注重的是保障个人婚前的财产,包括女性

发表于2014-02-18

我觉得挺合理啊,我就是婚前自己买房的,我是女方,我觉得这几条保护了我啊~~就凭这样就不相信世界有真感情,太矫情了吧

发表于2014-02-18

社会思想问题。。。。傻姑娘觉得别人父母出钱买房是别人的,贪那一套房的都不是好姑娘。。这什么想法啊

发表于2014-02-18
引用:清蒸鸡蛋糕在2014-02-18 11:03:01写道:
3楼

第一,为什么婚前必须要有房子而且必须是男方买; 第二为什么结婚前就要想着离婚; 第三,新婚姻法注重的是保障个人婚前的财产,包括女性

 未雨绸缪哦。。。社会现实

发表于2014-02-18

你从小和男生一起上学放学,该玩的该吃的一样没比男生落下,怎么突然结婚就非得男人送套房子给你?你要是说非根一个只是为了生孩子找老婆的男人结婚,那你要他拿房子换孩子就慢慢商量着。但是请看到大部分人还是因为爱情而结婚的

发表于2014-02-18
引用:偏偏要买房在2014-02-18 11:12:47写道:
5楼

社会思想问题。。。。傻姑娘觉得别人父母出钱买房是别人的,贪那一套房的都不是好姑娘。。这什么想法啊

 部分还是迫于父母的压力,没房长辈不答应呢

发表于2014-02-18

我觉得还是比较合理的额

发表于2014-02-18

婚前可以做个财产公证。。。这样婚后也不用担心纠纷

发表于2014-02-18

一对男女买房100万,男方首付30万,婚后还贷几年后,女方居家教子。十年后双方离婚,房产增值到300万,产权归男方,女方得到四万贷款,并酌情补偿10万,四十岁人老珠黄的女方带着十四万现金默默离开。四十岁一枝花的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.........”

那孩子呢??归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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