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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北京通州数百亩耕地被私自卖给河北盖别墅

发表于2011-03-29

潮白河畔的白庙村,是一排排矮房。在河对岸本村的土地上,却建成每套价值五六百万元的别墅区,受益和管理均属燕郊开发区。本报记者 杨杰 周晓东 摄

上世纪90年代,北京通州白庙村与河北燕郊枣林村签订《土地换段协议》,“为便于耕作管理”,双方互换面积大体相等的耕地。

时至今日,白庙村村民也没看见“换过来”的耕地,而“换出去”的750余亩土地,被建上高档别墅,每套价值五六百万元。

发表于2011-03-29

这份协议的背后,是燕郊开发区以“土地换段”为幌子,用1122万余元将白庙村耕地购买,并将耕地“漂白”为国有土地,出让给开发商用于房地产项目。

如今,法院已判决,当年《土地换段协议》违法无效。但如何解决陷入困境。

北京区域地图上,南北流向的潮白河,在通州白庙村折为东西流向,然后又折回南北流向。

3月23日,春寒料峭。

白庙村附近的潮白河已近断流,宽约二三十米的河道现出“千沟万壑”,一阵风刮过,卷起沙尘。

位于河南岸的白庙村,土灰色的矮房和院落“趴”在堤下。

发表于2011-03-29

隔河相望,一排排灰褐色墙体的独栋别墅,门口嵌着烫金大字———“和安花园达观别墅”。

“和安花园”在官方登记的坐落位置为“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顺路西侧”。三河市官方信息显示,该小区建设所需各项权属审批手续,均由河北相关部门办理。

而北京市政府部门编制的《行政区域界线基础地理底图》中,上述别墅所在地为北京市界内。

“那儿的地是俺们村的,是北京丢失的。”67岁的白庙村村民宋学明说。

田园消失大兴土木

“河北地”是白庙村在潮白河北岸拥有的一块土地,它与燕郊镇枣林村的土地齿牙交错。

宋学明拿出一张4开大小的白纸,边角皱起,上面的笔画清晰。

这是村民手绘的《1985年至1993年白庙“河北地”草图》,是这片“丢失”土地的微缩。

发表于2011-03-29

白庙村村民王永亮回忆,就在这个时间段,听到有公司准备在“河北地”旁边的枣林村土地投资兴建高尔夫球场。1993年下半年,附近出现一些彩钢板临时房,工人开始铺设草坪。不久,“河北地”也被围挡圈了起来。

现年82岁的宋学增,是最后一个离开“河北地”的白庙人。

1996年,宋学增接到村委会通知:“河北地”已租赁给他人,不能继续耕种,必须搬离。

宋学增拒绝搬家,随后家里被断电断水。最终,村里给了几千元搬家费,时年66岁的他和老伴搬离。

2003年左右,宋学明等人发现,“河北地”上开始大兴土木,桃树等被铲车连根刨掉,各类房屋逐渐筑起。

两村签协议京冀“换”耕地

协议规定,通州白庙村将755.28亩的“河北地”让出,换燕郊枣林村位于河西岸等面积土地。

看到本村耕地盖起房子,白庙村村民开始追问时任村委会,得到的答复是“出租给了别人”。

村里土地出租,村民未分到租金,宋学增等上年纪的村民,无地可种,只能靠捡拾垃圾维生。

发表于2011-03-29

村民们向镇、县、市等各级部门反映问题,但均未得到解决。

2004年9月,新一届村委会上任。

新村主任高树全清理村委会材料时,发现4份《土地换段协议》。

村民们这才知道“河北地”已被“换走”。

《土地换段协议》由白庙村村委会和枣林村村委会签订,1993年9月至1999年3月,共签4份。

协议称,“潮白河两岸互有白庙村与枣林村土地,长期不便耕作与管理”,“为满足两村群众多年心愿,两村委会本着方便生产、互利互惠原则”,“经多次协商,达成土地换段协议”。

协议规定,白庙村将755.28亩的“河北地”让出,换枣林村位于潮白河西岸的755.06亩土地。

由于白庙村土质较好,枣林村土地贫瘠、缺少水源,白庙村得到总计1122.498万元的补偿。

《土地换段协议》中,没有约定土地交换的期限,但注明“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随之发生转移”,且“双方互不干涉调整换段后土地的使用”。

发表于2011-03-29

换地是否经过审批,补偿款的去向等,经手此事的原白庙村委会主任王增林和原枣林村委会主任李凤恒,均拒绝接受采访。

时任白庙村党支部书记的张树奉只表示,“当时对白庙村是有利的”,补偿款都已记账,“一分钱我也没拿自己家来”。

高树全证实,根据账目显示,这笔钱当时确实入了白庙村委会账目,后来逐渐被花光。一些村民福利、村内建设和村委会等开支也用了这笔钱。

村民们称,村委会曾在短期内向65岁以上的村民发放每月25元的补贴外,没再分过钱,“一千多万的补偿款,是笔糊涂账”。

换地幌子下私卖耕地 通州法院、北京市二中院先后判决,枣林村在潮白河西岸无土地,协议违法应属无效。

深藏10年的《土地换段协议》曝光后,白庙村村民更愤怒了。

“简直是胡说八道,枣林村在河西岸就没有地。”宋学增等村民说,《土地换段协议》所称“换枣林755.06亩土地”根本不存在。村民们怀疑,前届村委会欺骗村民,将“河北地”卖了一千多万元,“还是卖给了河北。”

2005年,白庙村委会起诉枣林村委会,要求撤销当年协议。


发表于2011-03-29

当年11月和2006年9月,通州法院、北京市二中院先后判决,白庙村“置换”给枣林村的土地在北京市行政管理范围内。双方签订《土地换段协议》后,均未报有关部门审批。法律规定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”,枣林村在潮白河西岸并无土地,该协议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应属无效。

今年3月22日,现任枣林村委会值班人员称,这场官司与枣林村关系不大,法院开庭,村里都不会派人出庭,而由代理律师前往。

该值班人员坦言,当年枣林村村委会充其量只是在协议上盖了个章,“既未出钱,也无获利,并未过多参与该片土地交换工作”。所谓“土地换段”只是个幌子,行的是“卖地”之实。

现任三河市国土局党组成员、燕郊开发区国土分局局长梁国林承认,燕郊开发区成立后发展较快,基础设施相对完善。开发项目需要土地,白庙村村委会则同意将此片土地“交换”。此项土地“交换”中,河北一方实际由燕郊开发区操作。所需资金由燕郊开发区拨付,“交换”而来的土地由开发区管理。

在他看来,所谓“河北地”地属“飞地”,地理位置处于河北行政区内,但所有权归北京。该片土地与白庙村相隔一河,种植不易,管理不便。

“要是单纯交换,他们(白庙村)还能得钱吗?”梁国林说,协议中所指“枣林村所属潮白河西岸的土地”的确不存在,“换地”的实质就是卖地。当时白庙村方面人员知道此情况,协议是双方在自愿订立。

发表于2011-03-29

但中共三河市委常委、三河市副市长兼燕郊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谷正海的说法与此不同。

谷正海称,当时是三河市人民政府的行为,所需资金也是由三河市政府拨付。

“开发区没有最后决策权,没有土地拍卖权,没有一级财政权。”

北京耕地河北审批建房

燕郊开发区国土分局负责人承认,未征求北京市国土部门,直接向河北土地管理部门报批。

如今,“河北地”已建起“和安花园”等高档别墅和小区,每套别墅的价格在五六百万元。

这让住着矮房的白庙村村民很眼热。

打过官司的宋学明想得更多,北京的耕地,河北怎么办的建房手续?

3月22日,“和安花园达观别墅”行政中心人员表示,所用土地是从燕郊开发区购得。

三河市房地产信息网显示,该小区工程规划证、预售许可证等,均由河北相关管理部门发出。

通州法院也查明,这片属于北京的土地被“交换”后,燕郊开发区经三河市土地局将其出让给相关开发商,用于房地产等项目开发。

发表于2011-03-29

按照《土地管理法》规定,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,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。

《北京市实施<土地管理法>办法》也写明,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、使用权的,必须向县级管理机关申请土地所有权、使用权变更登记,由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换证书。

然而,通州国土分局在给白庙村委会的《信访答复意见书》中称,未接到该项目的征地申请。

现任燕郊开发区国土分局局长梁国林承认,这片土地权属改变没有征求北京市国土部门,直接向河北省土地管理部门报批。

他说,当时土地管理并不像现在这样严格,不是采用“坐标式”控制管理,而是依照图纸进行。由于此片土地距离燕郊很近,在图纸上看来确实位于河北行政区内,上报河北省土地管理部门后便获得审批,出让等手续得以顺利办理,甚至约定“土地权和所有权随之转移”的《土地换段协议》在此过程中也未派上用场。“如果换现在这么严格,肯定就不行了。”梁国林说。

梁国林没有正面评价“此次土地权属改变在当时是否合法”,只是回答“不知道当时情况”。他表示,不能用现在政策衡量过去做法,两个不同时期的土地价格也不具可比性。

“多少年前的事了,甭管谁说谁的理由,通州法院已在审理。”3月23日,三河市副市长、燕郊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谷正海婉拒记者采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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